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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劳动纠纷咨询的正确处理程序
劳动者与公司之间是雇佣者与被雇佣者间的关系,但是天津劳动纠纷咨询中心告诉你在法律上来讲双方都是属于平等的地位。每一方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但有时候仍然会发生一些纠纷,那么公司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的处理程序是怎样?
1、调解:发生劳动争议的,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的可以口头形式,也可书面形式,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需要履行。
2、仲裁: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县(区)市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者需要注意及时申请,否则申请事项将被驳回。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不经仲裁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另需注意,诉讼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仲裁《裁决书》即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