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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劳动纠纷咨询中心对仲裁案件起诉流程
劳动争议案件是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纠纷引发的诉讼案件,天津劳动纠纷咨询中心随着劳动关系复杂程度的增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对抗性日益增强,劳动争议案件频频发生。
不服劳动仲裁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是根据仲裁过程中相应的诉讼请求提出;如果在诉讼时,提出了新的诉讼请求,这个时候,有可能法院会以未经过仲裁前置处理(法院会判断增加的请求与原请求的相关性),而拒绝做出判决。
如果法院不予处理,劳动者就只有将该项请求再重新申请劳动仲裁,经仲裁后,如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再重新提交人民法院处理。劳动者在重新提交仲裁时,还应特别注意仲裁申请的时效问题,如果超过了劳动仲裁一年的申请时效,可能会被拒绝受理。
在提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应尽可能充分的考虑到自己的所有建议,较好是在仲裁时全部提出,不要等到在诉讼阶段增加诉讼请求,这样不仅让整个诉讼阶段延长,增加了诉讼成本,而且也浪费了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