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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离婚法律服务有关离婚的相关法律常识
谁都不愿意去拆散别人的婚姻,但天津离婚法律服务中心作为专门代理诉讼的律师,谁都会遇到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且事实上,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社会越加开放,人可选择的机会更多,离婚率也在不断攀升。
离婚只有两种途径,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找到律师的,一般都是协议不好的。如果可以协议离婚,就不要找去法院起诉了,劳民伤财。在男、女双方协商不好的情况下,一方想离婚,那只能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夫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且没有和好可能,这是唯一的标准。一般来说,没有特殊情况,一次起诉后,双方并没有和好,二次原告再起诉,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出破裂了,离婚的要求是可以得到支持的,但也有些法院以及法官的做法是要经过三次起诉才判离。
在人情关系更重的小县城,法官判决孩子跟随谁生活还有一个更重要的标准,那就是在离婚时孩子是跟随谁生活的,从有利于孩子的角度出发,要保持现状。孩子小,适应能力较差,法官一般不宜强行改变孩子现在的生活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