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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劳动纠纷咨询工伤后劳动者怎样维权
我国工伤赔偿制度尽管在不断修改和完善,天津劳动纠纷咨询中心告诉你程序问题依然是劳动者工伤维权中较大的障碍。在司法实践中时常会出现各地法院因审判标准不统一而导致的“同案不同判”现象,还有司法与行政标准不统一导致的工伤维权纠纷。
农民工或临时雇佣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时,用工单位往往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劳动者可以通过提交以下材料证明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要为职工的工伤负责。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天内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拒绝为受伤害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注意需要在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
申请认定的职工或其亲属对劳动部门所作出的不认定为工伤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