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律师讲堂
最新法律常识
-
03/30
天津离婚法律服务教你离婚前要做的准备 -
03/30
天津离婚法律服务浅谈离婚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
03/24
天津离婚法律服务中心介绍离婚常用法律知识 -
03/24
天津离婚法律服务普及签订离婚协议方式 -
03/17
天津离婚法律服务公司浅谈无法决议的案件
最新咨询问答
-
08/05
劳动纠纷 仲裁委员会由哪些组成 -
08/05
劳动纠纷 管辖依据有哪些 -
08/05
劳动纠纷咨询:劳动争议仲裁反诉程序是怎样 -
08/04
劳动纠纷咨询:公司怕不怕劳动局投诉? -
08/04
劳动仲裁对个人的影响有哪些
天津劳动纠纷咨询为您解答劳动纠纷调解注意事项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人们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天津劳动纠纷咨询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利益目标上的冲突越来越明显,劳资矛盾呈现出居高不下的局面。
当事人提出申请时,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准确地提出自己的请求。所提出的请求事项应当明确具体,有经济标的的,必须载明具体金额;同时有多项请求的,应当逐一列明。当事人提出的申请请求要适当,不得随意扩大申请请求范围;无根据和超范围的申请请求,得不到支持。
当事人委托仲裁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等事项的,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特别注明。没有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具体记明特别授权事项的,仲裁代理人就上述特别授权事项发表的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应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仲裁裁决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